2022年,天津市通过夯实信用核查数据基础、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核查、开通批量核查服务、优化信用核查服务流程等举措,守好政策激励关、市场准入关、选树评优关“三大关”,实现信用核查服务效率、服务范围、服务成效、服务影响力“四提升”,助力信用主体增信降险,助推政务诚信水平、行业监管效能提升,优化天津市营商环境。
一、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夯实信用核查数据基础
市公共信用中心依托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全市信用信息归集力度,为信用核查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截至目前,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各区、各部门产生的14类信用主体公共信用信息超过29.2亿条,涉及基本信息、社保公积金、司法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红黑名单、表彰奖励等各类信息,涵盖全市近14万项行政权责事项。
二、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核查,助力政务诚信水平提升
市公共信用中心在开展信用核查工作时,严格遵循“核查有据、核查留痕、如实反馈”原则,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等要求明确了信用核查服务范围,建立起涵盖“提交申请-快速核查-结果反馈-材料入档”全流程的核查服务管理机制,实现信用核查服务规范化、高效化管理。截至目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2022年共对全市227个单位4119名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开展了信用核查,核查率达到100%,通过守好选人关助力政务诚信水平提升。
三、提供批量核查服务,助力行政监管效能提升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要求,鼓励更多组织机构在实施行政许可与检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及人才引进、表彰奖励等方面使用信用服务,市公共信用中心依托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相关机构单位提供批量核查服务。各部门可根据业务需要申请信用核查,有效预防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资金批复等环节中信用风险的产生。截至目前,2022年市公共信用中心已经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资质审核、评优评先等领域为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信用核查服务116批次,共查询法人及非法人组织6326个、自然人9191人,发现4个信用主体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四、优化信用核查流程,助力信用核查效率提升
每年公务员招录期间是信用核查工作“承压期”,核查需求数量大、周期短且准确性要求高。为保证公务员招录工作顺利高质完成,在今年公务员招录期间,市公共信用中心在梳理信用核查服务流程的基础上推出“容缺受理”工作机制,同意部分信用核查需求紧急的单位“先受理核查、后补充资料”方式,有效解决了信用核查服务过程中因手续不全反复办、来回跑的问题,使信用核查进度与效率得到显著提升。(中宏网特约作者 王敏报道 通讯员 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