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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凤阳墙体建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环罚字〔2017〕02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高平市凤阳墙体建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81666600774F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秦晓平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违法事实 高平市凤阳墙体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三甲镇北庄村,环保手续齐全,持有有效排污许可证。2017年5月10日,晋城市环保局对你公司现场检查,经现场测试脱硫循环液呈酸性,环保设施起不到脱硫作用。晋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你公司隧道窑脱硫除尘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浓度为2588mg/m3,标准值300mg/m3;烟(粉)尘浓度为340mg/m3,标准值30mg/m3。二氧化硫、烟(粉)尘均超标。 罚款金额(万元) 80.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2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数据来源单位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 高平市凤阳墙体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三甲镇北庄村,环保手续齐全,持有有效排污许可证。2017年5月10日,晋城市环保局对你公司现场检查,经现场测试脱硫循环液呈酸性,环保设施起不到脱硫作用。晋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你公司隧道窑脱硫除尘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浓度为2588mg/m3,标准值300mg/m3;烟(粉)尘浓度为340mg/m3,标准值30mg/m3。二氧化硫、烟(粉)尘均超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