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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平科兴赵庄煤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环罚字〔2017〕00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高平科兴赵庄煤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1113535038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刘全根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违法事实 山西高平科兴赵庄煤业有限公司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采煤项目,位于高平市南城办赵庄村,2017年3月23日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处于建设状态,总排废水发黑。经调查,你公司矿井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因井下受地质结构影响,涌水量增大,超出污水处理能力,部分矿井水直接外排。3月23日,高平市监测站对你公司废水排放口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化学需氧量76.3mg/L,标准值50mg/L;悬浮物114mg/L,标准值50mg/L。总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超标。 罚款金额(万元) 7.64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2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数据来源单位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山西高平科兴赵庄煤业有限公司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采煤项目,位于高平市南城办赵庄村,2017年3月23日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处于建设状态,总排废水发黑。经调查,你公司矿井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因井下受地质结构影响,涌水量增大,超出污水处理能力,部分矿井水直接外排。3月23日,高平市监测站对你公司废水排放口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化学需氧量76.3mg/L,标准值50mg/L;悬浮物114mg/L,标准值50mg/L。总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超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