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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环罚字〔2017〕00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省高平化工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817010590564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胡根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自动监控环境管理制度
违法事实 山西省高平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马村镇康营村,2016年12月6日,监察大队和监控信息中心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将烟尘自动监测探头从排气筒卸下,导致大气污染物监控数据失真。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2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数据来源单位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 山西省高平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马村镇康营村,2016年12月6日,监察大队和监控信息中心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将烟尘自动监测探头从排气筒卸下,导致大气污染物监控数据失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