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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郝庄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环罚字〔2017〕00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高平市郝庄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81683825668F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蒋柏春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不正常使用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污染处理设施
违法事实 高平市郝庄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耐火材料项目,位于北诗镇郝庄村,2009年9月30日高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审查并批复,2015年7月15日高平市环境保护局以(高环验[2015]5号)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并批复,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15.11.12-2018.11.11。2017年3月16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煅烧窑配套的旋流板湿法脱硫除尘装置腐蚀严重,导致大气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部分烟气通过破损处直接排放。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2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数据来源单位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 高平市郝庄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耐火材料项目,位于北诗镇郝庄村,2009年9月30日高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审查并批复,2015年7月15日高平市环境保护局以(高环验[2015]5号)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并批复,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15.11.12-2018.11.11。2017年3月16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煅烧窑配套的旋流板湿法脱硫除尘装置腐蚀严重,导致大气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部分烟气通过破损处直接排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