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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平科兴云泉煤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环罚字〔2021〕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高平科兴云泉煤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111356384X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赵海明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违法事实 山西高平科兴云泉煤业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矿井项目位于高平市米山镇云东村,环保手续齐全,持有有效排污许可证。2020年12月20日,高平市环保执法人员查阅在线数据发现:2020年12月19日该公司废水排放自动在线监控氨氮日均值浓度值为1.187mg/L,执行标准1mg/L,超标倍数0.19倍。 罚款金额(万元) 23.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数据来源单位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处罚内容 山西高平科兴云泉煤业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矿井项目位于高平市米山镇云东村,环保手续齐全,持有有效排污许可证。2020年12月20日,高平市环保执法人员查阅在线数据发现:2020年12月19日该公司废水排放自动在线监控氨氮日均值浓度值为1.187mg/L,执行标准1mg/L,超标倍数0.19倍。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