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行政处罚公示
高平市丹恒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环罚字〔2020〕6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高平市丹恒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81680237377G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贾月旺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违法事实 高平市丹恒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位于高平市原村乡原村村,环保手续齐全,持有有效排污许可证。2020年9月5日,高平市环境执法人员通过查询该公司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施历史数据发现,2020年9月4日,该公司在线监控数据二氧化硫浓度值为382.02mg/m3,标准值为300mg/m3,超标排放。 罚款金额(万元) 15.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数据来源单位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
处罚内容 高平市丹恒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位于高平市原村乡原村村,环保手续齐全,持有有效排污许可证。2020年9月5日,高平市环境执法人员通过查询该公司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施历史数据发现,2020年9月4日,该公司在线监控数据二氧化硫浓度值为382.02mg/m3,标准值为300mg/m3,超标排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