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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瑞生铸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环罚字〔2018〕07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高平市瑞生铸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81087069181B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郭飞飞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违法事实 高平市瑞生铸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铸管、2000吨铸件项目位于高平市马村镇西周村,环保手续齐全,持有有效排污许可证。2018年6月4日,高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5t/h冲天炉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显示颗粒物排放浓度为594mg/m3,标准值为150mg/m3,该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罚款金额(万元) 12.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2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数据来源单位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处罚内容 高平市瑞生铸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铸管、2000吨铸件项目位于高平市马村镇西周村,环保手续齐全,持有有效排污许可证。2018年6月4日,高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5t/h冲天炉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显示颗粒物排放浓度为594mg/m3,标准值为150mg/m3,该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