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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环罚字〔2018〕03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81701058934P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朱文斌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违法事实 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水冷金属型球墨铸管技改项目,位于高平市寺庄镇箭头村西,环保手续齐全,持有有效排污许可证。2018年4月2日,我局收到晋城市环境监控中心转来的环保部重点污染源排放严重超标督办单(201804010017),2018年4月1日10时,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59.13mg/m3,排放标准为100mg/m3,超标位数0.59倍。2018年4月2日,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4月1日10时该公司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超标情况属实。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0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数据来源单位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和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细化自动在线监控平台发现超标排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环发〔2016〕19号)
处罚内容 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水冷金属型球墨铸管技改项目,位于高平市寺庄镇箭头村西,环保手续齐全,持有有效排污许可证。2018年4月2日,我局收到晋城市环境监控中心转来的环保部重点污染源排放严重超标督办单(201804010017),2018年4月1日10时,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59.13mg/m3,排放标准为100mg/m3,超标位数0.59倍。2018年4月2日,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4月1日10时该公司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超标情况属实。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