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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平科兴龙顶山煤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晋〔高〕煤监管罚〔2026〕7000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高平科兴龙顶山煤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111354899C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案
违法事实 1、9103综采工作面顶板在线监测系统布置13个测点,其中8号和9号测点压力传感器故障,左柱不显示数据;2、9104回风顺槽Ⅱ段掘进工作面抽检3根锚杆,2根锚杆达不到预紧力;3、9104回风顺槽Ⅱ段掘进工作面已掘进距离超过1000m,中途未设置临时避难硐室或者其他临时避险设施;4、副斜井架空乘人装置制动闸盘存在破损,制动性能下降。 罚款金额(万元) 21.7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8-04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2027-08-03 处罚机关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高平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4067200084 数据来源单位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高平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4067200084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十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第四百一十八条第四项、第七百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第一百零二条,《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七十七条第4点具体标准、第一百九十条第4点具体标准、第一百九十二条第4点具体标准第1阶次适用条件规定
处罚内容 处罚款共计贰拾壹万柒仟元整(¥217000.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