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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莹联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水罚决字〔2026〕第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莹联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802MAE8EYQB4L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李海洲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水事违法
违法事实 山西莹联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在高平市2025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项目投标时,以劳务关系代替法定劳动关系,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罚款金额(万元) 0.43106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09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高平市水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012455299B 数据来源单位 高平市水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012455299B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叁佰壹拾元陆角捌分(4310.68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