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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盛世锋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城综执罚决字〔2026〕第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晋城市盛世锋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81MAEP15K1XN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常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违法事实 你单位在长平建材市场附近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2-0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9-02-02 处罚机关 高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0514407A 数据来源单位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0514407A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限期改正
处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处罚内容 1.限期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备注 城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