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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郝庄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应急罚〔2025〕1600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高平市郝庄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81683825668F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郜青伟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有限空间类违法
违法事实 该公司新改建脱硫水池为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现场已悬挂有限空间告知卡,但未纳入台账管理,有限空间台账未建立健全 罚款金额(万元) 0.6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1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6-12-15 处罚机关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4067200084 数据来源单位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4067200084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工贸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明确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因素等信息,并及时更新”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工贸企业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13项之规定:“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备注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