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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神农镇团东村村民委员会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林罚决字〔2025〕第1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高平市神农镇团东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4140581ME2855206Y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申红斌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违法事实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修建党群服务中心占用林地 罚款金额(万元) 0.429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11-11 处罚机关 高平市林业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012455264Q 数据来源单位 高平市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012455264Q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73条、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林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晋财综〔2016〕14号)、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通知(晋林规范发〔2025〕4号)
处罚内容 1、非法改变用途林地143㎡,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共计4290元。2、责令于2026年1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备注 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