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行政处罚公示
河北泷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财采罚〔2025〕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北泷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82MACBHXEU6B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伟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 我局在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过程中对该公司进行项目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2024年7月15日参与的高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实验室设备更新项目中,所投荧光定量PCR仪、核酸提取仪、高速冷冻离心机、纯水仪生产厂家为武汉兴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向上述生产厂家核实,该厂家表示该公司提供的上述产品并非其生产。我局向该公司函询相关情况,该公司未在答复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综上,该公司在上述项目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情形。 罚款金额(万元) 0.2475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05 处罚有效期 2027-11-05
公示截止期 2028-11-05 处罚机关 高平市财政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0124551177 数据来源单位 高平市财政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0124551177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处罚内容 处以采购金额495000元千分之五即2475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 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