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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掌石沟煤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晋市高环罚〔2025〕3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掌石沟煤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111357440A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苏海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废水类
违法事实 2025年7月29日,高平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大门以南的进厂道路两侧的水渠(明渠)内有黑水外排,黑水来源为该企业场地及道路冲洗废水,执法人员当场采集水样,并委托山西怡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化学需氧量为85mg/L,执行标准为40mg/L,超标1.125倍;氨氮为4.16mg/L,执行标准为2.0mg/L,超标1.08倍;总磷为1.08mg/L,执行标准为0.4mg/L,超标1.7倍;超标情况属实。 罚款金额(万元) 34.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0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11-03 处罚机关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数据来源单位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 2025年7月29日,高平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大门以南的进厂道路两侧的水渠(明渠)内有黑水外排,黑水来源为该企业场地及道路冲洗废水,执法人员当场采集水样,并委托山西怡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化学需氧量为85mg/L,执行标准为40mg/L,超标1.125倍;氨氮为4.16mg/L,执行标准为2.0mg/L,超标1.08倍;总磷为1.08mg/L,执行标准为0.4mg/L,超标1.7倍;超标情况属实。
备注 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