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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平科兴龙马煤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晋市环〔高〕罚〔2024〕03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高平科兴龙马煤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1113555842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牛永忠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废水类
违法事实 2024年8月22日,高平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环境监测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入河排污口出水水质进行了采样,并委托山西宝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氨氮为3.58mg/L,总磷为0.44mg/L,氨氮标准值为1.0mg/L,总磷标准值为0.2mg/L数据超标,氨氮超标倍数为2.58倍,总磷超标倍数为1.2倍,超标情况属实。 罚款金额(万元) 44.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11-29 处罚机关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数据来源单位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1891749U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 2024年8月22日,高平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环境监测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入河排污口出水水质进行了采样,并委托山西宝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氨氮为3.58mg/L,总磷为0.44mg/L,氨氮标准值为1.0mg/L,总磷标准值为0.2mg/L数据超标,氨氮超标倍数为2.58倍,总磷超标倍数为1.2倍,超标情况属实。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