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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城综执罚决字〔2024〕第1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高平市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81MA0GUHRF67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李随祥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高平市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高平市圪塔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B 地块) 5#、6#、8#、10#、13#、14#楼的建设单位至今未按要求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罚款金额(万元) 18.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0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8-02 处罚机关 高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0514407A 数据来源单位 高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0514407A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之规定,参照省住建厅关于“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擅自投入使用”。
处罚内容 罚款180000元(拾捌万元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