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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信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城综执罚决字〔2024〕第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安信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81MA7YL5QW6H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唐国明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
违法事实 山西安信龙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施工资质承揽工程 罚款金额(万元) 0.24319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1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7-17 处罚机关 高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0514407A 数据来源单位 高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0514407A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十三条
处罚内容 对公司处罚款2305.19元(贰仟叁佰零伍元壹角玖分),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唐某明处罚款126.79元(壹佰贰拾陆元柒角玖分)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