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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禽康兽药有限公司南李分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农〔畜牧〕罚〔2024〕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高平市禽康兽药有限公司南李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81MA0MUMC23G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春苗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劣兽药
违法事实 经营劣兽药 罚款金额(万元) 0.00786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6-26 处罚有效期 2024-12-26
公示截止期 2027-06-26 处罚机关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012455272K 数据来源单位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012455272K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山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第62条。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劣兽药的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没收违法经营的劣兽药:金阿莫注射用阿莫西林钠3.7盒。 二、按货值金额2.5倍处罚款78.62元(人民币柒拾捌圆陆角贰分)。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