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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杰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城综执罚决字〔2024〕第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晋城市杰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81MA0L0UG268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丽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
违法事实 晋城市杰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揽上和园工地的工程弃土,将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弃土堆放至丹河华府对面一土场。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0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4-02 处罚机关 高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0514407A 数据来源单位 高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0514407A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