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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水罚决字〔2024〕第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7572679460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赵勇刚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违法事实 超许可取水 罚款金额(万元) 15.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1-0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1-05 处罚机关 高平市水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012455299B 数据来源单位 高平市水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012455299B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三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处罚内容 1、 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2、处罚款十五万元整(150000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