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可编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晋城市巨能电网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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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500713630897U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关于国网晋城供电公司2025年第一批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220kV神良线19#-52#综合改造)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高林资许准〔2026〕2号 |
| 许可类别 | 核准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6-04-13 | 有效期 | 2026-04-13至2028-04-13 |
| 许可机关 | 高平市林业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0581012455264Q |
| 数据来源单位 | 高平市林业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0581012455264Q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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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内容 | 一、同意该项目使用高平市寺庄镇集体林地面积0.4052公顷,其中:柏枝庄村0.1396公顷、高良村0.0346公顷、管寨村0.1343公顷、西德义村0.0786公顷、德义庄村0.0120公顷、西曲村0.0061公顷。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应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要严格遵守护林防火有关规定,严防森林火灾。四、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五、寺庄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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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林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