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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承诺信息

承诺人名称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诺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承诺人代码 11140581556593964D
公开类型 社会公开 承诺类型 审批替代型
承诺作出日期 2024/01/17 承诺有效期 2024/01/17
承诺事由 审批替代型,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承诺内容 山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我单位特对(项目名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如下承诺:一、我单位已知悉山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有关规定。二、我单位已详细阅读过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知悉其中内容,并承诺对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三、我单位委托XX单位编制的X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以及环境保护政策要求。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五、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生态损害赔偿。六、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七、项目正式投产前,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自行编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按规范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八、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九、我单位将在项目建设地显著位置张贴该承诺书的主要内容,严格按照承诺的项目建设,自觉配合相关检查、监察,接受公众监督。如违反承诺,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我单位未履行承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单位自行承担。我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愿按照山西省失信联合惩戒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失信联合惩戒。我单位特声明,自愿申请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办理本事项,自愿签订承诺书,相关人员已经清晰全面了解具体相关承诺内容;对所提交资料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特此承诺。
违诺责任 (一)事中事后审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情形的,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告知承诺制审批表无效,向社会公布,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1.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范围;2.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之一;3.建设单位或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违反承诺,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弄虚作假,致使环评文件内容失实的;4.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二)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三)建设项目环评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后,即纳入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范围进行全过程监管,将建设项目录入随机抽查系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环评承诺审批项目纳入随机抽查工作,将排污许可证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依法对不按排污许可证排污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造成环评文件失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承诺受理单位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承诺受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581MB0260347T
承诺编码 14058120240321357582 承诺履行状态 全部履行
未履行的承诺内容
违诺责任追究内容
承诺履行状态认定单位 承诺履行状态认定单位代码
承诺履行状态认定日期
备注